石泉县安监局关于印发《石泉县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 石泉县安监局关于印发《石泉县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zfzsajj-aqzf--2018-0028 | 公开目录: | 安全执法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石安监发〔2018〕55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2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09 14:49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石泉县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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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
现将《石泉县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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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8年11月9日
抄送:市安监局、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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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吸取今年以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县安监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通过政府指导、行业推进、企业落实,筑牢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二、培训范围和重点行业领域
(一)培训范围
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烟花爆竹零售户主要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形势分析;安全生产责任与责任追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应急管理与处置;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与责任追究;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风险管控措施;施工单位、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和协作单位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训练指导。
(三)企业岗位从业人员及烟花爆竹零售户责任人
以“从业人员应知应会”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防范技能与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处置、自教互救、避险避灾等技能与方法;危险作业的安全行为能力与现场安全监护管理;典型事故实例警示教育。
四、培训组织实施
培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分行业组织实施,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持续至2018年12月31日。
(一)集中培训
要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培训形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提高培训效果,保证培训质量。各类人员培训课时不少于16学时。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主要采取课堂教学方式,企业从业人员培训采取课堂教学与现场实际操作训练相结合方式。企业要对受训员工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记录在案(80分以上算合格);不合格者进行复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要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课程表、参训人员名单和培训签到、考核试卷、成绩统计、证书编号等,确保安全培训全过程有记录、可追溯。
(二)时间安排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018年11月20日)。由安监局组织聘请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2、企业从业人员培训(2018年 11月10日至12月10日)。由企业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3、烟花爆竹零售户主要负责人培训(2018年12月下旬)安监局组织聘请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推进落实,扎实做好培训工作。
(二)强力推进,严格督查
安监局将对本次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安全培训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重迫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三)及时总结,跟踪问效
请各企业将安全生产大培训实施方案、总结报告分别于2018年11月18日、12月20日前报县安监局。县安监局将对各企业开展培训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定期通报。
联系人:朱小玲 联系电话: 0915-6315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