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做好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
年关将至、部分规模场、规模户开始补栏,生猪流动逐渐频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难度骤增、按照石泉县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就切实做好我镇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切实做好规模场户排查。
对村域内的规模场户实行领导包场(户)。人员到场、责任到人,明确场户排查责任人,每日下午17点前上报非洲猪瘟紧急排查日报表。
二、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力度。
各村务必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一是加强禁止泔水喂猪宣传,要将泔水喂猪的危害告知每一个场户,坚决杜绝使用泔水喂猪;二是要将生猪不明死亡原因的报告方式,逐一告知到养殖场(户),告知谎报、瞒报、乱报的严重后果。三是引导养殖户正确补栏。当前正值非洲猪瘟防控关键时期、也是场户补栏的关键时期,补栏使生猪流动更加频繁,各类疫病感染几率增大,跨区域调运风险更大,确需补栏的在本县范围内调运补栏。四是指导养殖户做好免疫保健,加强生物安全防护。
三、其它各类情况的报告。
凡有人在村域范围内进行仔猪、猪肉及其制品销售,应立即报告镇畜牧兽医站及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畜牧站:贾安平13772243750;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袁先锋15929009986)。
四、严肃防控工作责任追究。
镇农综站、各村、要严格执行《非洲猪瘟防控八条禁令》,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力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非洲猪瘟防控八条禁令
附件2:石泉县中池镇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包抓场户责任一览表
中池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
附件1
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
一、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二、严禁接到动物疫情举报不受理、不核查;
三、严禁动物疫情排查不到场、不到位;
四、严禁不履行动物疫病检测职责、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严禁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
六、严禁违规使用、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
七、严禁违规处置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
八、严禁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查处。
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