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 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zjzfydz-yjgl--2019-0395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熨政发〔2019〕54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0月3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0-14 17:48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
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镇属各相关站办所:
现将《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熨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0日
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力度,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我镇辖区内社会平安稳定,根据县政府,县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森林防火、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用火用电用煤等专项整治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熨斗镇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唐 恒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 超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丁 尧 镇人武部长
成 员:冯 铭 镇党委副书记
赵 杰 镇组织委员
吴 成 镇政府副镇长
马 鑫 镇政府副镇长
朱 斌 派出所所长
孟小军 公共事业服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孟小军担任,办公室人员由安监办及市场监管所干部组成。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的各项报表及台账收集整理工作,定期通报各村(社区)、各单位、各检查组工作推进情况。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从2019年10月11日起至12月22日,共分为三个阶段检查。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11日-10月16日)。研究部署,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治理阶段(10月17日-12月20日)。各相关单位、各检查组组织开展本辖区范围内的排查整治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排查整治台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21日-12月22日)。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查缺补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对移民搬迁安置点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道路交通、涉爆粉尘、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利、供电、农业机械、食品药品、消防安全(包括民用火、用煤、用电);中小学校(包括麦坪村、瓦子沟村、茨林村村级小学);幼儿园、麦坪敬老院、液化天然气、加油站、困难群众救助、危险建筑(包括房屋、桥梁、涵洞、线杆、道路、广告牌)等行业领域。
五、检查整治方式
检查整治工作按照一月一检查、一月一整改、一月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每月对本辖区范围内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自查自改工作,对排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报相关部门请求处理。各检查组每月由责任领导带队开展对划分区域或领域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同时,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各检查组要建立好工作台账,记录好检查整治过程,按时间节点及时上报相关表册。
六、责任分工
镇属各站办所、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及销号台账,并互相协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1.安监办:负责监督指导各责任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当前重点工作的隐患排查及销号工作。
2.全域旅游办公室:重点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宾馆、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重点负责地质灾害方面和非煤矿山所属行业、防雷、护林防火、建筑工地(包括农村自建房)、河道采沙、水电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及其设施以及供水供电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4.市场监管所:重点负责各类市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叉车、装载机、挖掘机等(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5.农业综合服务站:重点负责环境保护领域非法采石场、石灰厂、砖厂、拌料场、垃圾中转站、农业园区(先联茶厂)的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对各村农机器具、农用车辆进行安全排查。
6.社会保障服务站:重点负责吃聋哑沙呆、散养五保户、低保户、流浪人等困难人群的冬季取暖、住房、吃穿、医疗方面排查,同时做好敬老院(沙湾敬老院、麦坪)安全生产大排查的整治工作。
7.社会事务办公室:重点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场所安全、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体育设施设备、学园在建工程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时,指导督查好各学校做好安全排查工作(并协助各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
8.公共事业服务站:负责道路交通、集镇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公路超限专项整治和非营运车辆载人、道路公路设施养护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协助各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
9.项目办公室:负责路交通设施、道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桥梁隧道、水毁路段、通村路、客货运车辆和水上交通(燕翔洞景区渡船、码头)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协助各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
10.各村(社区):重点负责辖区内废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经营销售、防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并协助各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
11.派出所(交警中队):重点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和校园周边学生乘车等安全执法检查;加大对客运车辆、“黑车”的查处和超速超载超员、酒驾醉驾、车辆乱停乱放、客运车辆不按规定按时检验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危化物品运输与存储的查处力度;做好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公共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管理工作(并协助各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
12.邮政支局:重点负责邮政、快递、金融诈骗违法行为及营业大厅、机房、设施设备等相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协助各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
13.农商银行:重点对金融诈骗违法行为及营业大厅、机房、设施设备等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协助各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
14.卫生院:重点对医疗器械、药品、村级卫生室、非法行医等相关工作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并协助各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
15.供电所:重点负责牵头做好辖区电网线路、供电设备营运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协助各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
16.各学校:重点负责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校园内治安防范巡逻检查。负责校园师生安全培训,做好校园活动的安全保卫保障工作,加强校园师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师生往返学校的乘车安全,加强消防安全防控,做好寒假前安全教育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17.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单位:重点做好本行业领域的线杆、线路、电气室等机电设施设备的排查整治(并协助各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
各检查组组长由本辖区、本行业责任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责任领导抽调相关业务人员组成。同时,各小组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台账记录、汇总、录入与上报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检查小组、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本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综合监管职责,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2.各检查小组、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且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石安委会发[2015]2号)文件要求,要通知并监督有关单位采取停电、停止供应民爆物品等方式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停止施工。
3.各检查小组、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注重对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的予以曝光,对先进典型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良好氛围。
4.本次工作将定期进行通报,通报排名将作为年底综合目标考核依据之一。同时因工作不落实、检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