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月23日在“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信息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安委办工作部署,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20〕5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镇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贯彻落实工作情况,并于2020年7月9日、10月9日;2021年1月9日前将季度、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报县安委办。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抄送: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