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返乡农民工本人申请,驻村工作队推荐,按照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石人社发〔2020〕16号)规定,镇政府对申请人资格及创业项目进行了现场审核、调查,同意李绪彦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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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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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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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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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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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绪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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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两河镇火焰山香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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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河镇童关村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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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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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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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8日,凡对公示对象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镇政府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
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915-6699360。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