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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0年度第四季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民发〔2019〕70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我县2020年度第四季度共有 127 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条件,共计发放补助资金 23.3171万元。现下拨各镇第四季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到个人一卡通账户,请各镇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变更情况,同时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
附:1、石泉县2020年度第四季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汇总表.xls
石泉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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