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应急管理局案件公示:石应急管案【202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日期
备注
石应急管罚[2021]1号
池河镇胡某某生活废品收购站隐患未按期整改案
胡某某
隐患未按期整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2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