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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转发<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安医保函〔20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动员,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附件:陕西省医保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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